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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首批加入市信保基金目录的企业名单
信息来源:市工信局 发布日期:2017-03-23 15:00 浏览次数: 字号:[ ]

关于推荐首批加入市信保基金服务名录的企业的通知

 

各区经信委,医药高新区发改委,市农发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缓解企业融资担保难困难,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信用担保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6〕166号)要求,请各区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加入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纳入目录的中小微企业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及泰州市产业规划要求,注册地在泰州市(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下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泰州市实现经营和销售且在泰州市纳税,具有一定的成长性。

  2、行业范围:属于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高技术船舶制造及海工装备、节能与新能源三大战略性主导产业的中小微企业;属于服务科技型、出口创汇型、配套加工型、资源综合利用型的优质中小微企业,以及具有一定产业集群基础行业的中小微企业。

  3、企业经营状况:近两年内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融资余额不超过当年实际销售额的50%,且不涉及高利贷。

  4、有充足的第一还款来源,并能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

  5、信用记录:企业及主要股东无不良记录,包括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事故信息,以及在信贷、依法纳税、按期及时缴纳职工社保、重大诉讼纠纷等方面没有不良记录。

  1. 报送时间

请各区于2017年4月18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与EXCEL电子文档一起报市经信委。

 

联系人:唐红锁,电话:86839265

E-mail: 83008186@qq.com

 

附:推荐首批加入市信保基金目录的企业名单

泰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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