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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平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5-10-2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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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平台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平台,核心功能为无人驾驶装备全流程监管。该平台以省级相关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为依据搭建监管体系,可提供无人驾驶装备信息备案、申报审核、信息查询、事件推送、统计分析等全流程信息服务,满足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阶段的监管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24万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平台专业性与资源适配性突出

江苏智行未来汽车研究院是江苏省内无人驾驶领域政策制定、技术标准研发的核心参与单位,深度掌握省内行业监管要求与技术规范。同时,该研究院已建立与多家国内无人驾驶企业的数据对接机制,能够快速实现监管平台与企业运营数据的互联互通,保障监管功能的全面性与实用性,此优势为其他供应商短期内难以具备。

(二)平台成熟度高,可满足紧急落地需求

根据相关《指引》要求,本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搭建与启用,若采用自建平台模式,存在开发周期长、初期投入成本高、系统稳定性难以保障等问题,无法满足政策紧急落地需求。而江苏智行未来汽车研究院研发的无人驾驶监管平台,已在江苏省内多地完成实际应用部署,运行期间系统稳定性良好、监管功能达标,能够直接适配本项目需求,有效缩短项目落地周期,降低实施风险。

(三)常规采购渠道无匹配产品,非单一来源采购存在可行性障碍

因相关《指引》颁布时间较短,目前政府采购内网及常规线上采购渠道的产品库中,暂未收录与本项目 “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监管” 功能完全匹配的产品,无法通过公开询价、竞争性比选等非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筛选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若强行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将面临供应商报名不足(无匹配产品供应商参与)、技术方案验证周期长(需对潜在供应商的非成熟方案进行多轮评估)等问题,必然导致项目延期,无法及时响应省级政策落地要求,影响泰州市无人驾驶装备商业示范应用工作的推进。

综上,为保障项目在政策要求时限内高质量落地,满足无人驾驶装备监管的实际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江苏智行未来汽车研究院为本次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江苏智行未来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WBPXR7X  

四、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1日 至2025年10月28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无

六、联系方式

名    称: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8号

联系电话:刁先生,0523-86839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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