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6-06-0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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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市船舶与海洋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按照《省国防科工办关于做好2026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国防科工〔2026〕170号)执行。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gxt.jiangsu.gov.cn),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所有申报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
各地、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抓紧部署,认真做好职称材料报审工作,并于2026年9月7日前,将符合申报评审资格条件者的《申报表》(2份)报送至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端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清,86839265。
附件:关于做好2026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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