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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7月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额超过去年全年
  • 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08-2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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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先进制造业企业可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今年1-7月,我市共有962户企业享受抵减政策,累计抵减5.99亿元,抵减金额超过去年全年的总额(5.68亿元)。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科技、税务、财政部门,加大政策的宣传推广力度,并抓紧开展新一轮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名单申报推荐,争取更多企业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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