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30/2024-64353 分类 机构职能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4-09-10
文号 时效
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处室工作职责
  • 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09-10 16:43
  •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务、后勤、资产管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组织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负责行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各项经费预算的综合平衡;负责机关并且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依法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推动企业法治、法律顾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治市相关工作。

二、综合规划处(宣传信息处)。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且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编制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组织研究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并且提出意见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信息综合,组织调研活动,起草或者参与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牵头协调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改革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宣传、信息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业史志工作,宣传推广行业先进典型经验;负责全市工信系统信息化工作的规划指导,负责网络信息公开发布,承办政务信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局网站的更新管理维护。

三、主导产业推进处(新兴产业处)。协调推进全市制造强市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制造强市建设重大政策文件;指导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发展,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和政策,引导集群促进组织发展;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跟踪研究未来产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牵头负责主导产业的推进工作。

四、产业转型升级处。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意见建议,指导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转移;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承担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兼并重组、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承担工业文化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负责汽车、航空航天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市汽车产业发展;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状况。

五、运行监测协调处。提出工业经济近期调控目标和促进平稳健康运行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预期引导;承担推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

六、投资与技术改造处。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与技术改造的方向、规模,编制并且组织实施工业投资、技术改造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技术改造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落实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优惠政策。

七、技术创新处。负责推动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研究制订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和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开展重点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负责推进工业设计发展;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培育自主品牌。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处。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实施能耗强度管理;承担节能监督管理;制订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及促进政策;指导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协调节能改造和绿色制造重大示范工程;承担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负责推进光伏、风电、氢能、新型储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订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相关产业运行状况。

九、产业人才与合作处。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企业人才培训;牵头组织经济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以及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认定工作;承办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牵头负责对口支援、协作帮扶等工作;负责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高端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处。负责通用机械、轨道交通等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技术装备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指导高端技术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创新,推进高端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动全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状况;负责船舶和海工装备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规划,协调船舶行业技术改造、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问题;承担船舶行业在建船舶抵押融资相关工作;推动船舶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十一、材料工业处。负责钢铁、有色、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稀土等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相关行业运行状况;负责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新材料产业发展趋势研究,推进全市新材料产业发展;负责建材行业管理,制订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散装水泥推广应用以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备案和质量监管工作。

十二、消费品工业处。负责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行业管理,拟订并且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动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发展,参与开展相关大师、名人的评审和推荐;承担食盐专营工作和盐业行业管理;协调烟草专卖管理;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全市医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相关产业运行状况。

十三、信息基础设施处(电子信息产业处)。制订并实施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市(区)制定信息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市信息基础设施统计分析;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负责推进物联网、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监测分析相关产业运行状况;负责全市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制订电子信息、集成电路等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应用推广,指导行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等工作;跟踪推进信息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智能卡产业和应用推广工作;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十四、信息化发展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制订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标准制定和推广;负责推进实施全市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工作;牵头智能制造工作,负责智能制造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信息安全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指导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促进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融合发展,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应用;监测分析相关产业运行状况;负责软件与信息服务业管理,指导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及信息技术服务工具、平台研发和产业化;推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配合软件保护和正版化;统筹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推动相关行业统计体系建设。

十五、无线电管理处(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泰州市无线电管理处)。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以及电台识别码(含呼号)、征收频率占用费;承担军地协调联络和国防频谱动员工作;负责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管和业余无线电管理;负责无线电安全以及重大活动保障;负责无线电监督检查、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在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承担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领导无线电监测站开展业务;完成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交办的任务,协调处理全市无线电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十六、中小企业发展处。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负责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推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企业;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领航企业发展,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承担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

十七、国防科工处(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组织拟订并且实施全市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规定负责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等相关推进工作;承办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年检的初审工作;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保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军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质量、计量、标准、情报、统计、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

十八、人事处。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

十九、安全生产管理处。综合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安全产业发展;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应急管理、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督促指导船舶修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船舶修造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检查;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二十、企业服务处。拟订并且实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推进关心关爱企业家相关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问题诉求征集、梳理、交办、督办和协调处理工作;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