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212000030/2024-328476 分类 政策文件解读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文日期 2024-06-05
文号 时效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06-0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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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江苏省软件名园建设工作,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实施意见,以及《关于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3〕15号)第4条要求,参照工信部2022年发布的《中国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申请创建江苏省软件名园的软件园区需成立2年以上,为江苏省内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数据产业园、互联网产业园等具有软件产业集聚发展基础的各类园区。同时在组织与保障机制、产业基础、高端人才、创新体系等当面应具备一定条件,此外园区应当具有能提供支撑关键软件适配验证、体验推广、企业孵化、投资融资、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展览展示、商务交流以及生活配套等优良的公共服务。

三、评估流程

软件园区经所在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意,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报送申请材料,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对江苏省软件名园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对通过审查的软件园区,列入当年度江苏省软件名园清单。

四、动态管理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加强对江苏省软件名园发展提升的战略规划和指导,建立常态化信息采集机制,加强对江苏省软件名园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与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对连续两年绩效评估不达标的园区从江苏省软件名园清单中移除;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参与江苏省软件名园创建的软件园区,查实后取消创建资格,已入江苏省软件名园清单的,直接公告退出。


关联阅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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